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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85期
[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3日
  查看:221
  来源: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
本期要目
※中心动态※
■1、《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七辑)出版发行
■2、2014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盐文化研究)项目立项公告
 
 
《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七辑)出版发行
 
日前,“中心”主任曾凡英教授主编的《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七辑)一书由四川巴蜀书社正式出版发行。
 
本专辑收录了来自全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盐业机构的专家、学者们撰写的学术论文36篇,共计45万余字,其中90%以上为国家级、省部级和省厅级项目的研究成果,汇集了盐政、盐务和盐法、盐文化开发利用、盐业与地方文化、盐文化与文学艺术和盐文化传播等方面的最新的科研成果。尤其对盐文化开发与利用做了创新探讨,对古今盐政、盐务、盐法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究;对盐业与地方文化的关系做了有益的探讨;同时,对盐业遗迹及其保护、盐文化译介与传播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也对盐文化与文学艺术、饮食文化、医学和建筑等之间的内涵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挖掘。从而有利于推动学术研究领域的纵深发展,充分展现盐文化研究领域独特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社会价值。
 
本专辑是“中心”2012年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上所提交的部分学术论文和2013年举办的学术研讨会所提供的部分论文的专集。
 
《盐文化研究论丛》自第一辑出版以来,深受广大盐文化研究专家、爱好者的好评,并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本论丛所收录的论文都将被全文收录入“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这就更有利于促进盐文化研究的学术交流,更有利于盐文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运用。
 
 
2014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盐文化研究)项目立项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2014年5月27日评审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的通知》批复公布)
 
说明:
1、本年度立项课题包括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并为14个单位立项24项,今年拟为14个单位立项24项,批准立项经费52万元,实际投入经费拟安排35万元,其中项目资助经费26.8万元:招标项目2项,立项经费各5万元,“中心”资助2.5万元/项;重点项目6项,立项经费各3.0万元,“中心”资助1.5万元/项;一般项目14项,立项经费各1.5万元,“中心”资助0.8万元/项;青年项目(含学位论文)2项,“中心”资助0.8万元/项。后期资助、成果出版奖励等8.2万元。
2、招标项目的成果必须以专著的形式结项,同时须以“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并在《盐文化研究论丛》或《四川理工学院学报》“中国盐文化研究”特色栏目发表论文1篇;并向中心提交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通报2篇。
3、重点项目的成果形式以系列论文结项的,须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至少4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或者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文章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1篇以“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同时须在《盐文化研究论丛》或《四川理工学院学报》“中国盐文化研究”特色栏目发表论文1篇;重点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字数须2~3万,并提交省级以上(含省级)成果采纳证明,同时须发表以“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的CSSCI来源期刊或者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文章1篇,并在《盐文化研究论丛》或《四川理工学院学报》“中国盐文化研究”特色栏目发表论文1篇;不论以哪种形式结项的都须向中心提交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通报2篇。
4、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研究成果以系列论文结项的,须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至少3篇,其中以“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的CSSCI来源期刊或者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文章至少1篇,同时须在《盐文化研究论丛》或《四川理工学院学报》“中国盐文化研究”特色栏目发表论文1篇;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字数须1.5~2万,并提交市级以上(含市级)成果采纳证明,同时须在《盐文化研究论丛》或《四川理工学院学报》“中国盐文化研究”特色栏目发表论文1篇,不论以哪种形式结项的均须向中心提交3000字以内的研究成果通报2篇。
5、按照相关规定,所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立项(或资助)课题(编号:YWH××--××)之成果”字样,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项。
6、为加强课题及成果管理,凡结项成果为专著者,须纳入“中心”编辑的“中国盐文化研究丛书”系列,课题负责人须在专著出版前将封面封底设计、版权页、目录和版式样张送“中心”审核,由中心编辑出版,出版费自理。为鼓励出版学术精品,凡经“中心”审查封面、目录和相关内容的,经课题负责人书面申请,对于质量好的部分专著,由“中心”追加经费,其最高额度为立项资助经费的二分之一。
7、为加强课题鼓励,请各高校及科研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督促课题组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任务。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作的课题,“中心”将采取强制延期或撤销项目的措施。
8、请各单位科研(技)管理部门及时将财务账号、户名及开户行告知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以拨付70%的首批资助经费(联系电话:0813-2100201)。

【编辑: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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