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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89期
[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7月15日
  查看:416
  来源: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
本期要目
※中心动态※
■1、“中心”到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学习交流
■2、“中心”到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学习交流
■3、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2015年度项目立项公告
 
 
“中心”到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学习交流
 
6月11日,我中心副主任曾凡英教授一行四人到宜宾学院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进行考察学习和交流,受到了该中心主任杨永明教授﹑宜宾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处长田蜀华教授等人的热情接待。
在座谈会上,杨永明主任介绍了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学术研究与服务地方“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及其近期的发展思路,田蜀华处长介绍了宜宾学院的科研管理制度,曾凡英副主任介绍了“中心”的近期发展状况。双方还就团队建设、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评审与管理、经费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交流。
这次考察学习加深了两个“中心”之间的了解,促进了兄弟基地之间的友谊与交往。同时,我中心将在学习吸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自身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心”到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学习交流
 
6月17日,我中心一行四人在中心副主任曾凡英教授的带领下,赴内江师范学院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进行考察学习和交流,受到该中心主任罗宗良及相关人员的热情接待。
 
两个“中心”举行了坦诚友好的座谈。罗宗良主任介绍了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近期工作重点与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内江师范学院对科研平台的管理制度等问题,并向我中心赠送了张大千研究的成果集萃——《大千艺苑》。双方还就硬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管理、项目评审与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同时,两中心达成一致意见,将适时联合开展有关学术交流与传播活动。
 
此次考察学习加深了两个“中心”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本中心也学习到了有益的经验措施,有助于自身拓宽发展思路和开展工作。
 
 
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2015年度项目立项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2015年5月7日评审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的通知》批复公布)
 
说明:
 
1、本年度立项课题包括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并为11个单位立项18项,“中心”资助经费20.6万元。其中:招标项目2项, 2.5万元/项;重点项目4项, 1.5万元/项;一般项目10项, 0.8万元/项;青年项目(含学位论文)2项, 0.8万元/项。
2、按照相关规定,所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立项(或资助)课题(编号:YWH××--××)之成果”字样,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项。
3、为加强课题及成果管理,凡结项成果为专著者,课题负责人须在专著出版前将封面封底设计、版权页、目录和版式样张送“中心”审核。为鼓励出版学术精品,凡经“中心”审查封面、目录和相关内容的,经课题负责人书面申请,对于质量好的部分专著,由“中心”追加经费,其最高额度为立项资助经费的二分之一。
4、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的项目,结项要求须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学术文章3篇及以上(1~2篇为核心期刊,且核心期刊中至少1篇作者署名单位为“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研究报告则应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成果使用证明及果效证明材料。
5、为加强课题鼓励,请各高校及科研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督促课题组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任务。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作的课题,“中心”将采取强制延期或撤销项目的措施。
6、请各单位科研(技)管理部门及时将财务账号、户名及开户行告知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并开具抬头单位为“四川理工学院”的财务发票在2015年9月15日前寄送中心,以拨付50%的首批资助经费.。
 
联系电话:0813-2100201,联系人:杨宗兰:13778550091
潘玉虹:18227764506
 

【编辑: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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