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太平天国和川盐济楚的时代契机下,四川井盐业蓬勃发展,四川盐商上缴的盐厘银大增,成为四川财政乃至京饷的重要来源。富顺、荣县、犍为、乐山四厂盐商趁机推动清廷在四川确立一种特殊化的商籍制度,即巧妙嫁接既有的商籍制度和行于四川的“捐津贴赐学额”政策,以此为本土盐商子弟换取商籍资格。其又援引先例,在商学生员不足百人的情况下“照例考拔”,使盐商子弟获得准入官场的机会。李鸿猷作为第一届拔贡生,以其个人经历创造性地促成“商道”与“吏道”的良性互动,实现了文化与社会再生产。四川盐区商籍制度是在特殊时代背景下清廷与盐商多次利益交换的产物,交换背后所隐藏的不对等关系为盐业衰退和清朝覆亡埋下了祸根。
附件1:盐厘收入与科举特权——文化资本视域下晚清四川盐区的商籍制度_张万东.caj (1.08M)
[下载]